下周一起就能放烟花爆竹了!
今年我市春节期间“解禁期”调整至23天
大西北网1月29日讯 1月28日,市政府组织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4区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调整至23天,即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同时,近郊四区内12个禁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和15个重点范围也划定,提醒市民在燃放时尽量避开这些区域,相比去年,七里河区的禁放区域变动较大。自下周起,市民也会在社区或烟花爆竹批零网点看到禁止经销、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目录公告,凡经销禁止类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由8天调整至23天,即农历腊月二十三(阳历2月1日)至正月十六(阳历2月23日),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另外,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今年春节期间已获得核准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为170户,其中城关区19户、七里河区5户、西固区2户、安宁区3户、红古区22户、永登县33户、皋兰县25户、榆中县34户、高新区11户、兰州新区16户。记者发现,相比去年,今年近郊四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又减少了近10户。
1月28日,记者也联系采访了曾在安宁区经营过两年烟花爆竹生意的杨先生,对于今年近郊四区烟花爆竹“解禁”时间的“扩围”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缩减,他认为,“对于烟花爆竹的批零商来说,今年市场是‘冷’是‘热’还难以预料。禁放时间没有那么短了,可能会增加点市民购买的积极性,但近几年的严格‘禁放’加上市民观念的转变,主动放弃烟花爆竹的市民越来越多,即便是买,也是简单意思一下,除了鞭炮,烟花爆竹已渐渐不是兰州人过年必备的‘年货’了。”
12个禁放重点区域
城关区4个
1、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2、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3、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4、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
七里河区3个
1、东至文化宫桥、西至深沟桥、南至陇海线、北至黄河;2、东至武威路、西至机车厂界西侧、南至民乐路、北至建西西路;3、理工大学西校区、龚家湾街道武山路社区。
安宁区4个
1、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至城临路,南到福兴路;2、东起长新路,西至枣林路,北至512号路,南到514号路;3、东起建宁路,西至金牛街,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4、东起七里河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
西固区1个
西固巷—西固北街—合水南路—铁路沿线—牌坊路——西固中路—玉门街—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佛喜堂诊所—合水北路—西固西路等点线所围区域。
15个禁放重点范围
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100米范围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图书馆、档案馆、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100米范围内;6、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7、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8、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9、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等单位周边;10、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11、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以及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12、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以及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周边;13、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4、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商店、铺面;15、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其周边5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