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6年,我省将全部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已纳入国务院对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考核。省政府在《甘肃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对已建地下水取水工程通过替代水源工程,有计划地逐步关闭。”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州)已开展了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落实《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6年,我省将全部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乡镇和企业需水量逐年递增,一些地方地下水自备井过度发展,严重超采,引起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发生地表裂缝等问题,不利于水资源涵养和优化配置,也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序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是保护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省水利厅要求,各地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资源、限制取用地下水的原则,根据供水管网建设覆盖情况,有序封停地下水取水设施。至2016年底前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全部关闭,各地要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各市(州)水务部门要在2016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方案,经本级政府批准,并报省水利厅备案。12月底前,完成全部关闭任务,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总结报告。
为不影响自备井现有供水对象的用水需要,关闭工作将采取先关闭地下水超采区内自备水源井,后关闭一般区内的自备水源井;先关闭以生活用水为主的自备水源井,后分步关闭以工业用水为主的自备水源井的方式,采用关井器等设备关井, 避免对水源井及其他设备的破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确保有效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