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对网络食品经营定规矩
没实体门店不得在网上叫卖
大西北网3月23日讯 3月22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对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作出了明确规定:无实体门店的餐饮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内设中央厨房和单位食堂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其他类型餐饮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在许可审查内容中明确从设施设备、信息公示和送餐管理3方面进行现场审查,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同样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具体要求是: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通用条件外,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信息,并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送餐品种不应有冷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品种;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客户送餐,使食品可在加工完成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送餐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