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持“交心会谈” 解决陈大娘与6子女的养老官司
大西北网3月25日讯 榆中陈大娘不满6个子女对她的养老态度,拄着拐杖打官司:“如果真没有人管我,我就拿着自己的钱,一个人过。”3月24日,榆中县法院金崖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
“三八”节前夕,家住榆中县高崖镇新窑坡村的陈大娘拄着拐杖,走进了高崖法庭的大门。她一进法院,就叫嚷着要把6个子女告上法庭。负责接待的法官经过询问才知道,75岁的陈大娘育有三男三女,其中大儿子、三儿子、大女儿现定居敦煌,二女儿定居定西,二儿子和三女儿在榆中县。陈大娘说,老伴去世后,在一起生活的二儿子将她赶出家门,国家给的土地补助金、养老金及老伴留的遗产皆被他据为己有,除了这些,二儿子还爆粗口动手打骂,极为不孝。6个子女对她的养老问题不管不问,现在她已经流浪街头,请法院主持公道要回她的钱,解决养老问题。
办案法官在详细了解、摸清了各个子女的情况后,将远在外地的子女们召集起来,为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进行一次正式的“会谈”。
3月24日上午10时,金崖法庭办案人员在村委会开庭审理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5个子女(大女儿因事未到庭)依次坐在被告席上,与两米外原告席上的老母亲相对而坐。一场亲情间拉锯战式的“对话”就此展开。
对话
大儿子:没有说过不要你之类的话,反正就是粗茶淡饭,你要跟我走,我就带你去敦煌养老,你要不去,我就把父亲给你留的1.5万元还给你,每年再给2000元生活费。
二儿子:我的意思是把6个子女都叫来,让老人自己选,选上就定下来,以后再不要变来变去换人,我没有钱,出不了生活费。
三儿子:我想老二(二儿子)把母亲吃住管上,我们给付一些抚养费。如果没人管,我就把老人带走。其余几个子女有心就给点,没心我也不要。但是老人的钱要还给老人。不能因为自己生活有困难,就花老人的钱,于心何忍?
二女儿:我的意见和老三(三儿子)一样,我同意每月给老人300元。
三女儿:我有了给上,没有我就不给。
陈大娘:老三(三儿子)和媳妇商量好要我,我就跟他去,要不然我就自己过。
结果
办案法官看到双方此时话题开始有了交集,而老三媳妇的态度似乎变得格外重要,于是,趁机叫老三媳妇出庭就老人回家养老一事发表意见。到庭后,老三媳妇表示,给老人管吃管住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孝道,只要老人愿意,她就愿意。
至此,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陈大娘随三儿子共同生活;除家境困难且常年生病的二儿子外,每人每月承担陈大娘生活费200元;二儿子将陈大娘的一折通、农村合作医疗证交付其本人;老大、老二分别在约定的时间内返还陈大娘1.5万元和2.5万元;如遇陈大娘大病或其他大额支出,6个子女按份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