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取消高中择校计划
体育考试50分纳入总分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4月8日,记者从我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中考主要呈现四大变化:取消高中择校计划,扩充到统招计划;体育考试取消等级评价制,改为50分纳入总成绩,考试现场将采用红外线设备;调整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中考考点实行统一集中安排。
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学生可在兰考试
据了解,报考对象包括:2016届初中毕业生。201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17年高中招生录取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报名条件,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2016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201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
体育50分纳入总分变720分
今年我市将往年的体育等级制评价改为50分考核,体育一改往年报哪里在哪里考的方式,采用集中统一考试,方式更加公平公正,也避免了因等级制的原因,让有些学生无缘省级示范高中的问题。据了解,去年体育必须达到B级才能进入省级示范高中,现在改成分数后,可以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
据悉,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9日。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兰教体〔2016〕85号)。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普通高中设四个批次10个志愿
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今年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取消了择校生的录取。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变为四个批次的10个志愿。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特色班招生。设1个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特色班志愿。考生报名资格由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天津南开中学在本批次提前单独招生。考生可在填报本市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南开中学提前单独招生志愿。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完全中学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
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2016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或 http://www.lanzhou.edu.cn/)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201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填报志愿,具体考试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统配计划依然为60%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二十七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被前一批次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双优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国际班录取,科目Ⅰ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最低控制线以内,科目Ⅱ等级与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自主招生的录取标准一致。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的相关精神,2016年,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