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轻刑快审” 一起诈骗案只用8分钟就审结
大西北网4月11日讯 4月6日上午,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只用了8分钟就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嫌疑人牟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2年至2015年期间,牟某谎称以不需要学习道路交规和汽车伤者救援考试,可以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张某某等6人现金各1200元,共计7200元。后牟某将委托他人办理的假证交付各被害人。案发后,牟某退赔全部赃款给被害人。
4月6日9时30分,该案在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开庭。从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到核对当事人、法庭陈述、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9时38分牟某就被当庭宣判:诈骗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办案法官告诉兰州晨报记者,这是该院被确立为“轻刑快审”试点单位以来,审结的又一案。为简化审判程序,法院对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的案件实施“三个集中”,即采用集中审理方式,集中安排开庭时间,于庭前集中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告知诉讼权利,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