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整治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报警方立案查处
大西北网5月19日讯 5月18日,省教育厅转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此次,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我省的治理工作也随即展开。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省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进行专项治理,10月20日前,各地向省教育厅上报复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