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下月将全面启用 货运机动车电子通行证
大西北网5月20日讯 5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6月1日零时起,全面启用货运机动车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此前,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发放的所有货运机动车纸质通行证同时予以废止。
据悉,办理货运机动车电子通行证有以下规定:对于向市区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物资,确需进入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货运机动车,一律按有关文件规定和现行程序,先经市大气污染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再由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发放电子通行证,登记录入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后,准许其严格遵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