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

时间:2016-06-29 07:1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提高兰州市城市土地空间利用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下发《兰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兰州市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在五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意见》规定,市规划、国土、林业和发改等部门在建设项目招商论证阶段提前介入,明确用地准入条件,以规划引导项目,对国家重大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前按法定程序修改。同时,列入市政府用地项目计划清单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要应保尽保。由于项目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和用地报批的,收回当年指标,安排下一年度指标时等额扣减。


  此外,兰州市规定全市以公开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项目,成交价格由市场决定,除有规划调整外,不再另行报经市规委会和市管委会审定:起始价为公开出让的底价;商品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的起始价按市场评估价确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用地的起始价按市场评估价的40%确定;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起始价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确定;公开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一律按起始价的50%确定。


  为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兰州市还将实施差别化用地保障。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对应用途楼面地价的20%收取;地下二层按地下一层标准减半收取;地下三层按地下二层标准减半收取,以此类推。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市规定,利用地铁站(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进行上盖物业或多功能立体开发利用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同时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在五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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