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根据省政府日前下发的《甘肃省“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我省将在5年内实施十大富民工程。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入增长目标。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增长9%。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收入增长目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达到7000元以上。2020年全省31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将根据城乡居民增收要求和年度民生重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每年确定一批民生实事,特别是加大就业、社保、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关键问题,有效增加居民收入。并综合运用薪资报酬、权利维护、评优奖励、职业发展、社会认同等多种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创业、创新和创富动力与活力,实现经济与收入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
实施十大增收富民工程
1.特困群体富民工程:完成50万户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
2.终身技能培训工程:强化重点人群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技能。
3.职业劳动力输转工程:拓展输转范围和领域,力争每年输转劳动力500万人左右。
4.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和创业指导与支持,通过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促进大学生创业,有效带动就业。
5.僵尸企业处置工程:制定处置僵尸企业方案,将职工培训和安置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合理安排职工再就业。
6.社会保障工程:推进社会保险并轨,实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一卡通”全覆盖。
7.脱贫增收富民行动: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后3年消除绝对贫苦,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
8.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8001.1元。到2020年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
9.富民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等富民产业,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10.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共享程度和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