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方案》明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底,分五个阶段进行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工作。
《方案》明确,各级食药监部门要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到2017年底,所有批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批发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批发市场开办者检验检测能够充分发挥其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批发市场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省食药监局明确,各地要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等认真学习国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使全体人员熟悉和掌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熟悉和掌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和具体要求,提高全体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