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针对近年来80后、90后年轻夫妇“闪婚”“闪离”的现象及离婚率日益上升的趋势,兰州市妇联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的经验和优势,重视源头治理,主动作为,利用维权干部人民解调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双重身份,参与基层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庭审及调解,探索建立婚姻家庭案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和谐家庭促进和谐兰州建设进程。
兰州市妇联维权干部在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庭审过程中,利用人民调解员的双重身份,在法官的主持下,充分尊重婚姻家庭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案件正式开庭前,妇联人民调解员与当事人主动沟通时,对家庭矛盾不尖锐、争议焦点比较少的案件,根据平时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积累的经验,对案件进行评估,认为有可能通过调解结案的,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由妇联人民调解员介入纠纷调解。经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法庭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提高了案件审结效率;经调解,对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再由主审法官、助理法官、妇联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组成的合议庭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中,妇联人民陪审员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的诉求及质证情况,主动介入,配合法官开展庭中调解,减少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降低法院判决的执行难度,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