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启动

时间:2016-08-10 16:2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用,切实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16年度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各10人。“最美导游”、 “最美游客”“最美导游”参评者须是持导游证(IC卡)上岗的兰州市在册导游人员;“最美游客”须是兰州市旅行社组团前往外地旅游的游客或在本市景区旅游的本地游客。


  “参评‘最美导游’者必须道德品质优,从事导游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导游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考核合格,无相关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先进事迹被有关媒体广泛报道,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中级(含)以上导游等级,或在市级(含)以上导游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项,在抗灾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导游将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


  “最美游客”评选条件


  1.遵守游览地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入,不拥挤、不堵塞道路和出入口;


  2.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果,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树木、名胜古迹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不在路椅上躺卧,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4.爱护动物,不捕猎,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5.遵守安全规定,不携带危险品进入参观游览区,不在未开放的水域内游泳、滑冰,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6.游览后,不逗留、露宿,不翻越、毁坏围墙和栅栏;


  7.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8.不污损客房用品,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9.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10.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11.有大局观,主动倡导并积极在旅游团队中宣传和践行文明旅游行为,抵制和批评不文明旅游言行;


  12.有见义勇为、扶老携幼、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行为者优先考虑。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最美导游”评选报名地点:


  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广武商厦1311室


  联系人:李维胜联系电话:4915236 18919845476


  2.“最美游客”评选报名地点: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29号七楼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于静文联系电话:8847867 13809315232


  为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可在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领取《兰州市“最美导游”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在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领取《兰州市“最美游客”初步候选人推荐表》,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也可登录兰州旅游政务网(http://www.lanzhoutour.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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