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老婆有婚外情
男子放火烧了她的服装店
大西北网8月18日讯 怀疑老婆有婚外情,庆阳环县一男子为了报复竟趁着老婆不在,翻窗进入老婆的服装店后放火将服装店点燃。2016年8月17日,环县人民法院公布该案判决,男子因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2016年1月22日晚间9时许,姚某因怀疑其妻刘某甲有婚外情,遂趁刘某甲外出之际,来到刘某甲经营的服装店,从该店后窗翻入店内,在翻看店内物品后,姚某心生不满,为泄愤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挂在一楼两面墙壁上的服装,又上到二楼点燃床上的床罩,后翻窗逃离。经现场勘查,服装店所处位置南北均靠商户,东面为住宅楼;店内部分服装、凳子、电暖、床垫等物品被烧毁;部分衣物被烟熏。案发后,姚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环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为泄私愤,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姚某的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姚某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又能自愿认罪,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经环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调查评估后认为适合社区矫正管理,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其宣告缓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