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作风 推进从严治党
——我市以高效廉洁施政凝聚民心
大西北网8月29日讯 今年9月我市将召开第十三次党的代表大会,这是我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决胜全面小康首战之年、市县乡党委换届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我们全面总结近年来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实践,研究部署未来五年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全力推动“十三五”发展,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迎接大会的隆重召开,本报从今日起开辟“党旗飘飘——喜迎市十三次党代会”专栏,多角度、多视点地展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大兰州、新兰州”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强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成果。鼓舞全市上下坚定发展信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优的工作业绩,不断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2012年底,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吹响加强作风建设集结号,我市立即出台“十四项规定”等多项制度和措施,层层推进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三年多来,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之变,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可喜的变化。在纠四风转作风的同时,我市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维护了群众利益,全面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也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纠四风转作风清风正气扑面来
“前几天,由于常年风吹日晒,我们金崖村村委会的纱布门帘出现老化,村上花费50多元买了4个新门帘。随后,村干部又走了1公里的山路,上门去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陈建邦,就这笔数额不大的开支,进行审核盖章。”榆中县金崖村村民张爱信日前告诉记者。
“以前,村里开支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到底合不合适,只有他们心里清楚。”说起现在村干部的作风,张爱信不禁感慨万分:“现在村里开支都公开了,村务监督也落实了,再没有人对村干部说三道四了,感觉党的好作风、好干部又回来了。”
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随后,我市立即出台了“十四项规定”等多项制度和措施。一系列切中时弊的新规,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引发一片赞誉。
“在以往,会出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文山会海等现象,就是因为在公款、公务消费上一直缺乏完善细化的制度约束。关键在于要建立健全制度,建立起长效的机制。”党员干部刘君说,我市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既是一面廉洁自律的“镜子”,也是容不得半点折扣的“铁律”。
三年多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持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推动各项作风纪律规定落地生根。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制度措施逐步完善,监督检查持续有力,纪律审查逐步规范,落实成效日益凸显。
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压缩“三公”经费……三年多的时间里,一项项制度措施相继落实,一批批违规干部被问责,“三公”经费大幅减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基本绝迹……如今,中央及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已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地生根,廉洁施政的清风正气扑面而来。
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39岁的刘明亮,是榆中县和平镇路口村村民,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和年过七旬的父母。由于要照顾孩子和老人,妻子无法外出打工,一家六口全靠刘明亮一人挣钱过活,生活颇为困难。
“今年4月初,和平镇重新核定低保户,我也给村委会递交了低保申请书。”刘明亮告诉记者,在那几天,他心里很是忐忑。
每天都关注着复核低保工作的进程,心里总在琢磨:“这一次能评上低保吗?”“如果不行,那些评上了低保的人,是不是真的比我家更困难?”
但事实证明,刘明亮的担心是多余的。路口村的复核评定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入户宣传、农户提交申请、调查小组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规定流程。“从头到尾都是阳光操作,即使评不上低保,我也心服口服。”刘明亮感慨地说。
从最初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心服口服”,这是和平镇申请低保的贫困村民的普遍感受。那么,这次的复核评定低保工作,究竟为何能使众人心服?
原来,今年3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和平镇开展巡察,发现部分村民反映低保政策落实的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向和平镇反馈情况,督促立即整改。随后,和平镇对现有815户农村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共清退低保户428户,新增346户。而刘明亮一家也顺利成为新增低保户。
2016年,我市深入开展巡察工作、“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全面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同时,也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今年年初,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和市委有关部门加强党内监督明确分工,提出要求。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衡量检验标准要求,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八查八促”推进行动,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为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同级监督责任,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县区纪委和市纪委派驻机构报告监督对象廉政情况作出制度性安排,将同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靠实监督责任。及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六类监督对象、八项监督内容、十种监督措施和五种责任追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