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大西北网8月30日讯 8月29日,省纪委在甘肃廉政网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平凉市崇信县柏树镇违规申请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4月,柏树镇在申报标准化果园管理项目中,违规将柏树镇张湾村已承包给他人的164亩果园,按照240亩进行申请,套取标准化果园管理项目资金12万元。2016年6月,市纪委接群众举报,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在调查中,柏树镇为规避责任,突击向无关农户发放了价值8.19万元的果园管理农用化肥。柏树镇党委书记田丰钧、镇长梁元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6名班子成员被集体诫勉谈话。
陇南市两当县鱼池乡政府副主任科员郑志新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郑志新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编造虚假身份,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郑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已追缴财政。
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谢坪村党支部原书记谢平山等人骗取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谢平山在担任谢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个人收入及群众评议结果等手段,以其弟(全家长期外出打工)名义办理农村一类低保,领取低保金共计1.23万元。此外,该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马怀安、文书谢自江采取同样手段,分别为本人办理农村三类、二类低保,并领取低保金1.21万元和3.13万元。谢平山、马怀安、谢自江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资金已全部追缴财政。
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墩源村党支部书记张自海等人占用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张自海与村委会主任尚吉军商议,以借用名义将已发放给该村9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收取1.2万元,共计10.8万元,用于村“小康住宅楼”建设工程款支出。张自海、尚吉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借用资金已全部退还给贫困残疾人危改户。
武威市古浪县横梁乡路家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天荣等人违规分配低保金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经谢天荣同意,路家台村二组原组长张世红累计将该组58.9万元低保金违规平均发放。其中,谢天荣及其家属分得4911元;村文书李能泽及其家属分得3965元,村监委会主任王连科及其家属分得2220元。谢天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能泽、王连科被通报批评,张世红被免职;谢天荣、李能泽、王连科及其家属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共计11096元已全部收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