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固区国税局成功阻止一起恶意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事件

时间:2016-08-31 16:2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西固区国税局成功阻止一起恶意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事件。


  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管理的逐步完善和增值税新系统的上线运行,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形式和手段有了新的变种,诸如利用取得失控、缺联发票来掩盖虚开发票的事实、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大肆虚开发票、开具发票后恶意进行作废处理以隐瞒销售;同时从地域上来说,有从东部发达地区向西部欠发达地区组团转移的趋势。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7月,由于税务人员警惕性高,西固区国税局成功阻止一起通过认定一般纳税人恶意套取增值税发票的事件,并妥善处理了后续适宜。2015年末,一名吴姓中年男子前来福利路分局咨询注册公司及税收相关政策。吴某自称是原兰州某国企职工,已在外地打拼20余年,现就职于宁波某公司,此次受公司委托,拟开拓西部市场,主要项目是建材五金等批发业务,每月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千余万元,着重询问了具体的认定及发票供应政策。分局负责人对其投资置业的行为表示了欢迎,并对商贸企业认定及发票供应政策作了详细解释和说明。随后,2016年1月27日,吴某通过某中介单位一次性注册了4家商贸公司,注册地址均为私人住宅,法人代表为河南、山西人,同时登记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紧接着,吴某通过中介公司要求申办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提供的购销合同是与该中介公司介绍的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区局税收管理员通过实地核实,四家公司均无固定的经营场所、购销合同与之前所述的业务范围出入较大、所有注册法人代表均以外出跑业务为由拒绝到达税务局核实相关信息,但他们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表现出了极大地热情。税收管理员依据相关规定和职业的敏感性,察觉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分局未予审批。之后,吴某四处托人说情,请求给予方便,分局始终坚持原则未予办理。在此情况下,四户企业对申报等涉税事项置之不理,经税收管理员向当事中介公司宣讲税收政策,由该中介公司联系吴某,于2016年7月19日对四户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至此,一起蓄谋已久,企图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事件被有效遏制。


  近年来,西固区国税局针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案件频发、高发的严峻形势,从净化税收环境和保护干部自身入手,自上而下强化了风险管理,税源管理部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不法分子和不法事件早发现、早处理。今年以来,随着“营改增”的推行,区局还成功阻止了另一起建筑施工企业违规申领专用发票的不当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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