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日前城关区食药局对辖区医疗机构经营公司进行了仔细认真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为:一是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二是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范要求,擅自设立库房的。三是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四是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五是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经营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六是未按规定建立并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七是无血缘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经营无血缘筛查类体外试剂。八是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无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