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不在校内住宿学校还该不该收住宿费
大西北网9月5日讯 为了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实习已成为越来越多高校的必修课。据了解,大部分高校会针对学生专业的不同,安排其实习任务。近日 ,有兰州一高校学生网络爆料称,实习期间未在学校内住宿,学校却照常收取了住宿费,认为不合理。对此,该高校回应称,完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规定进行收取。
就读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通过网络爆料称,他们大三开始去外地实习,已将学校宿舍内所有物品搬空,然而学校却照旧向他们收取了全额的住宿费。该同学表示不解,认为既然都不住在学校了,为什么还要缴纳全额住宿费呢?
有网友就此事在网络上展开讨论。有人认为只要还在上大学期间,如此收费就没有错,属于正常现象,也有人认为,既然不住了就该退还部分费用。
对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学院回应称,该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规定的700元/人·学年标准执行。学院收费统一使用收支两条线,所收缴费用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据了解,该院学生实习过程分为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两种形式,根据专业和课程授课的进度又分为认识实习、顶岗实习和就业实习。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时间有一个月、二个月和三个月不等,三年内学生校外实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在校的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均要进行实习实训这种教学过程。
此外,学生在校外实习的住宿费由学院承担或实习所在企业承担,实习学生不重复缴纳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