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大西北网9月24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速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有机结合,优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意见》指出,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
《意见》明确,我省将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股份制改革和重组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有序推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还明确,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