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记者获悉,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我省审计部门展开了对省政协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5个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的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就此全面推开我省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
2014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对资金量相对较少、经济活动相对单一、单位运转比较正常、离任审计短期内无法覆盖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实现了离任领导干部的政府审计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管的有效结合。2015年以来,省审计厅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试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头戏,确立试点先行、重点探索、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采取省、市、县三级自行组织、联动实施的模式,突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内容和交接单位的内部审计主体,强化政府审计机关全程监督指导,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交确认和领导干部前任与现任的责任划分,全方位探索破解政策和实际应用难题。
今年9月,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我省审计部门对省政协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5个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进行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重点围绕交接办法十二项交接事项内容,结合各单位(部门)实际,突出重大经济决策、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资产债务管理、机构编制设置配备和个人公用物资移交等方面展开,由此全面推开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审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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