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12月8日举行
每立方米上调0.15元或0.47元 您支持哪种方案,说来大家听听!
大西北网11月22日讯 11月19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公告称,兰州市将于12月8日举行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同时公布了两套听证方案:方案一建议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方案二则建议调整为1.27元/立方米。
当日,兰州晨报同步报道了这一消息,虽然当日适逢周末,但依然引起了诸多市民的关注,纷纷通过晨报全媒体平台表达了对此的关切。即日起,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市民的看法和建议,晨报全媒体平台将广开言路,收纳各方观点,对此有想法和建议的市民可以通过兰州晨报新闻热线96555、邮箱lzcb1997@163.com或者兰州晨报官方网站大陇网、掌上兰州手机APP、兰州晨报微信、微博等渠道表达您的观点。
据悉,2015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目前,兰州市城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0.8元,此次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意味着兰州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随之“水涨船高”。您是否赞同此次城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并请说明您的理由。对于此次听证会公布的两套听证方案,您倾向于选择方案一还是方案二,请表达您的观点,我们将汇总记录您的观点,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听证方案
方案一: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进行调整。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调整幅度为18.75%。
方案二:以兰州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按照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污水处理量60%的比重来确定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7元/立方米。上调0.47元,调整幅度为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