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全面实施挂牌上岗制度;规范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严格落实交易资金监管;12月1日起,对任何中介代理的房屋交易,市房管局交易中心窗口将一概不予办理网签业务……兰州市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代理行为。
为有效规范房屋中介经纪机构房屋居间代理行为,保障房屋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提升中介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稳定发展,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代理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实施挂牌上岗制度。凡经中介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交易,其产籍测绘、信息核查、网签、核税等工作均属代理范畴,即日起,由中介经纪机构指派专人代理办理。市房产局将对中介经纪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制作工作牌(二维码认证),持有工作牌的经纪人可为买卖双方代办产籍核查和资金监管等业务。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中介经纪机构筛选2名优秀经纪人,于11月30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部,内容包括:中介经纪机构名称、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寸彩色照片、经纪人从业资格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规范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已开通在线网签端口的中介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协助买卖双方在本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12月1日起,兰州房地产交易大厅便民网签窗口仅对自行成交房屋的买卖双方提供网签服务。对任何中介代理的房屋交易,市房管局交易中心窗口将一概不予办理网签业务。
严格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凡经中介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交易,必须全部进行交易资金监管,严禁中介经纪机构误导购房人逃避交易资金监管,甚至私设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并收取任何交易资金,一经查实,吊销其中介机构备案资格。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集资房、合同房、小产权房等一律不得代理,不得发布广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取销中介机构备案资格。加大违法违规曝光力度。凡被取销备案资格的中介机构及被取消代理资格的经纪人,将在各大媒体予以曝光,对中介机构在3年内不予重新备案,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其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