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十三五”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依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共规划建设加气站517座。其中,兰州市新建17座,迁建1座。兰州新区新建6座。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规划建设加气站517座,其中城镇新建308座、迁建1座、改造8座;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加气站150座;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新建加气站50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市区全覆盖,加气站总量达到721座,平均单站日销量达到8000立方米。
《规划》指出,城区加气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即与周边站点最短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00辆(台)且尚无加气站的乡镇,可设加气站1座,距国道、省道距离大于3公里。高速公路加气站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4座),即与周边同向相邻站点的车行距离不小于50公里。国道、省道加气站每百公里不超过5对(10座),即与周边同向相邻站点的车行距离不小于20公里。县道、乡道加气站每百公里不超过4对(8座),即与周边最近站点的车行距离不小于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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