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动物园易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6-12-14 12:2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5号)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市动物园易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告。欢迎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动物园易地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崖川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7333370m2,总建筑面积3333350m2。建设内容主要有两爬展馆、非洲灵长动物馆、亚洲灵长动物馆、长颈鹿馆、非洲食草动物馆、犀牛馆、非洲象馆、非洲食肉动物馆舍、鸵鸟内舍、亚洲猛兽馆舍、亚洲象馆舍、食草动物馆舍、亚洲熊馆舍、小型动物馆舍、澳洲区动物馆舍、美洲区鸟类馆舍、美洲区熊馆、美洲狐狸馆、美洲食草动物馆、美洲猛兽馆、禽鸟馆舍、猛禽馆舍、大熊猫馆馆舍、小熊猫馆馆舍、金丝猴馆馆舍、小动物馆馆舍、车行区动物馆舍、办公楼、商店约、兽医院、科教中心、饲料储存加工区域、后勤服务用房等建筑物。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规划。
  
  为了减少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其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本工程引进先进的设备,提高绿化率。公司在全部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并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云飞
  
  联系电话:1391910976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18719756678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电商孵化大厦20楼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游客的生活污水,以及动物医院废水、冲厕和抹车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和油脂等。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收集后排放至新建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中冲厕、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水质标准(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要求后,用于场地绿化、道路喷洒和冲厕等,冬季储存于项目污水暂存池,用于来年绿化。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内主要废气源为燃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动物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异味以及汽车尾气等。
  
  锅炉废气排放量为1174.81万m3/a。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11.74mg/m3;SO2:4.11mg/m3;NOX:137.27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颗粒物:0.051kg/h;SO2:0.018kg/h;NOX:0.597kg/h,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标准限值(烟尘≤20mg/m3,二氧化硫≤20mg/m3)要求。
  
  职工食堂油烟产生量为7.3kg/a,油烟废气均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油烟排放浓度为1.67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mg/m3的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因此,本项目食堂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粪便堆肥场和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异味气体,属于无组织排放,在采取报告中提到的治理措施后可使臭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降低到H2S0.027mg/m3、NH30.048mg/m3,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氨4.0mg/m3和硫化氢0.32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地面停车场的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可能会出现局部影响,因此为了防止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地面停车场附近的区域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并及时、有序的疏导车流量,尽量减少汽车的怠速时间,最大限度的降低汽车尾气的影响,只要防护措施得当,管理有效,汽车尾气的影响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3、噪声:主要噪声源有进出车辆噪声、游客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及设备噪声等。根据噪声源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基础减振、隔声等。另外,周围设置绿化带,辅助隔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动物粪便以及隔油池油污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与隔油池油污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化粪池污泥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脱水后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装入密闭容器,存放于园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同动物粪便一同堆肥处置脱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七、公众提出意见活动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6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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