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5年内将安排贷款1000亿元
大西北网12月16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已决定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并下发了《甘肃省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此举旨在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构建我省农村富民产业体系,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壮大县域经济。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将在5年时间安排贷款1000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700亿元、甘肃银行300亿元。贷款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期限3年-5年,专项贷款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专项贷款工程实施范围为全省58个片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未来将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到全省,今年各市州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竞争优势强、前期准备充分、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先行试点。专项贷款由各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审核结果抄送省财政厅。
专项贷款的支持对象是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富民产业。省政府希望通过实施该工程,推动富民产业转型升级,做大规模,拉长链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力培育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文化集市、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和对外贸易等新业态,推动形成一批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支持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专项贷款以信用贷款为主,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通过设立政策性担保金、企业联保互保等形式进行增信,双联惠农贷款担保金也可转用于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此外,为防控风险,我省将设立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县市区政府、承办银行按照1∶1∶1的比例出资。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