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办公室 原主任受贿12万元终审获刑
大西北网12月27日讯 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办公室原主任马某某收取他人12万元现金,用于家庭开支和抵偿单位相关费用。12月26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终审该案,以马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缓刑2年,罚金10万元;以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女店长朱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扣押在案赃款12万元,由检察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16年9月1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4年1月中旬, 马某某在担任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单位采购礼品的便利条件,在与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济往来过程中,收受时任该公司中心店店长朱某某给予的回扣人民币12万元。之后,马某某将其中69209.8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50790.2元用于抵偿个人给单位垫支但未报销的费用。案发后,马某某亲属退缴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