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洗坏顾客衣物 只肯按“店规”赔偿
大西北网1月4日讯 2016年12月31日,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555反映,其妻一件价值2000余元的羊绒大衣被一家干洗店洗脱色,经消协协调,对方表示支付450元作为赔偿,马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马先生说,几天前,一个年轻人在路上给他发了张“衣仕利洗衣”20元代金券。“洗衣店工作人员取衣服时,代金券抵消了20元,我支付了30元现金。”马先生说,两天后洗衣店派人将洗好的衣物送来后发现,原本灰色的羊绒大衣颜色脱落十分严重。马先生遂找到洗衣店要求其赔偿,但对方只答应赔付洗衣费用10倍的价格,也就是300元,并指出他们的洗衣单上是这样规定的。
记者通过马先生手中的洗衣单看到,注意事项一栏第四条写道:“任何衣物的遗失与损坏,其赔付不超过洗衣费用的10倍。”随后,马先生向辖区工商所反映情况,工商所经过检查证实该洗衣店营业执照和经营手续齐全。记者拨通该洗衣店姓王的负责人电话,对方称马先生妻子的衣物确系他们清洗不当导致脱色,为此他们和马先生已经通过消协调解,达成赔偿450元,可是他们到马先生家中解决此事时,其家中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