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向大会作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
2016年,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白银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跨省作案、强奸残害11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理念,着力改变涉罪即捕、以捕代侦等陈旧观念,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减少对立、促进和谐,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着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180件,追加逮捕289人;坚决纠正利用抓捕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监督撤案289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件。
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
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同比上升19.9%。坚持疑罪从无、防错防漏,依法决定不起诉1992人,同比上升96.3%;追加起诉316人,同比上升17%。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等问题,认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对认罪态度好、不影响办案、不需要羁押的7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体罚虐待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1人。
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
坚决查处级别高、案值大,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突出惩治行贿犯罪,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立案侦查88件101人。突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劝返1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3人,追回赃款1517万元。依法对省委原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戴炳隆、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等4名厅局级干部和张家川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等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30件257人。部署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渎职犯罪29件61人。指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对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11?23”锑矿泄露事故5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紧盯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执法司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70人。
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敢监督、善监督,通过有效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