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 判决支持检察机关 全部诉讼请求
大西北网2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甘肃省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的两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环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环县水务局对非法采砂企业及个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环江河道生态环境和砂石资源遭受破坏。环县人民检察院向环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环县水务局虽书面回复,但经回访调查后发现,仍有无证采砂企业和个人在非法采砂。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环县水务局对于非法在河道内采砂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该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2017年1月11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长庆油田下属庆阳欣达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轻烃厂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排污许可手续未办理、未委托庆阳市环境检测站进行检测的情形下持续生产,通过高空火炬违法违规排放尾气。庆城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庆城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庆城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经回访调查,轻烃厂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庆城县环保局对轻烃厂违法排污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该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2017年1月12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