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总目标
大西北网2月27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就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增强服务功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意见》从加大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力度、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政策、积极推进参政议政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扶持政策措施。着眼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意见》要求,要重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稳妥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引导社会组织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开展活动,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提高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水平。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列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