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促进各类高校毕业生在新区创业带动就业,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凡兰州新区企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扶持补贴资金。
申报要求是,由各类高校毕业生创办、在新区注册成立满1年且不超过5年的企业(2016年度申报企业应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不超过10年(200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扶持补贴资金。新区企业吸纳安置5名以上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可以申请扶持补贴资金。
据介绍,经申报审核通过,按照企业符合扶持要求的安置就业人数,每安置就业1人给予5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每户企业每年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