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必需、急救短缺等药品需求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全省急救短缺及储备类药品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各级医疗机构采购《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产品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短缺储备药品”模块进行网上议价、网上采购,不得继续网下采购。
急救短缺类药品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专门开发了急救短缺类药品信息共享模块,由配送企业进行药品信息维护,实现对短缺药品配送企业、库存数量及采购信息的互通共享,促进急救短缺类药品的相互调剂和供应保障,重点保障了采购供应困难的《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前期相关配送企业已进行了产品信息的维护、公示和修正,医疗机构和企业可通过此模块进行信息互通和共享。
急救短缺类药品网上采购。自2017年5月1日起,各级医疗机构采购《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产品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短缺储备药品”模块进行网上议价、网上采购,不得继续网下采购。企业要实时更新共享药品库存信息,确保医疗机构能正常网上采购。要全面树立网上阳光采购的新理念,包括直接挂网药品的网上采购,医疗机构应积极响应。对于医疗机构正在使用但挂网目录内无相应的采购信息,医疗机构有责任督促配送企业于2017年4月30日前维护,以免影响网上交易。逾期仍然没有维护的,医疗机构应停止网下采购。对于采购平台有挂网信息,医疗机构仍持续网下采购的,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我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将随着市场供应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新调整的直接挂网药品目录会及时予以公布并在采购平台内进行品种更新。为确保医疗机构在突发应急、自然灾害和临床急救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及时有效供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设立了省级医药储备资金,发布了《甘肃省省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明确了承储企业,落实了储备医药品种,其中包括常态短缺药品和其它储备药品物资。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为甘肃省省级医药储备承储企业,主要负责目录内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储备、质量保证及保障供应等工作。
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需要动用省级医药储备的,由所在地区县(市、区)政府向省工信委提交书面申请和药品、医疗器械清单,经省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调用品种、规格数量后,由省工信委签发医药储备调用审批单,并向承储企业下达书面调用指令。紧急情况下,可先传真或电话申请及下达调用指令,7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储备类药品调用或采购价格参考企业储备采购价或相关中标价或市场销售价,承储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赚取不当利益。按照中标价和市场价销售的药品,配送成本原则上由承储企业承担;按照储备采购价销售的药品配送成本原则上由申请省级储备所在地政府或医疗机构承担,成本加价不得超过药品价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