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有序开展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大西北网3月30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我市自2013年11月26日被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批准为全国第一批2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之一后就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力度,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2013年—2015年,我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325辆,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既定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工作的任务分解,目前正在通过在出租车、公交客车领域和个人、法人单位消费领域,以及实施公共租赁电动汽车项目,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2517辆。
为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同时,为有效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和推广工作,2015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至各相关部门正式施行。此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印发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享受专项补贴惠民政策工作流程》,对地补资金补贴方式、补贴来源、申报工作流程、拨付工作流程及汽车经销商报备工作流程做出了相应要求规定。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使用和推广工作的加快推进,为进一步完善补贴工作流程,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又印发了《关于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享受专项补贴惠民政策工作流程的补充通知》,对一次性批量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法人(或个人)消费者资金补贴方式及流程做了补充规定。
据市工信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落实到位,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季报协调机制,每季召开市、县及申报企业参加的补贴资金协调例会,协调解决补贴资金的申报及资金到位等有关工作。目前,经县(区)审核上报,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复核,并联合向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上报的2016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已经下达,共计58辆,省级财政补贴74.36万元,市、县配套补贴74.37万元;第二批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已经省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初审通过,此次共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61.06万元,市县配套补贴141.57万元。同时,经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市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目前共公示了两批13户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11个销售产品品牌名单,消费者通过从上述13户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申领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
2015年1月11日,兰州吉利与山东新大洋合作成立的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首批“知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正式在兰州下线。兰州知豆已完成对企业原生产工艺、设备的改造,全线生产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截至目前已生产销售35000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在2015年8月17日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上决定,建设公共租赁电动汽车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分三期在兰州市范围内建成120个充电站、1500个充电桩,投放3000辆电动汽车,由兰州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截至目前,首批建设的8个服务站点及站点配套的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已基本完成,面向市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