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进一步做好兰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救助工作,兰州市出台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办法》,兰州市政府要求在加大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加大关怀扶助力度。
兰州市将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将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市级原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将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市级原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同时提高计生家庭养老补贴标准。对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并享受特别扶助金的夫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市级原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以上两项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市县6:4和市区4:6比例负担。
在养老保障服务方面,兰州市将全面落实养老优惠政策。对自愿进入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属地原则优先安排进入户籍地养老机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收费标准(床位和护理费)下浮20%,独生子女伤(病)残的下浮15%。下浮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办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上报市财政支付,各县区的由县区财政支付。
此外,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失能或半失能的失独家庭成员,经个人申请,县区卫计局、民政局审批,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与此同时,兰州市还将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享受医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