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同时为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提供实践支撑,西固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印发。2020年前将实现功能完善、品质提升、覆盖城乡、具有西固特色的“13278”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体系。
“13278”新体系确保8万老年人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依据方案,在2020年前实现功能完善、品质提升、覆盖城乡、具有西固特色的“13278”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体系。重点建成集养老相关信息统计、分类汇总、指挥调度、监督监管、互联网+等功能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构建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网络,推行居家和社区两种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配送餐、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旅游疗养、应急救援等七种养老服务,确保全区8万老年人享受到专业、便捷、温馨的养老服务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西固区将完成以下重点任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构建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设立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为老服务驿站,形成以区级为中心、街道为支撑、社区为基础的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公建民营等方式,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成规模的龙头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体。
建立全区老年人养老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区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企业数据中心,由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负责老年人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汇总等基础工作,逐级汇总到区级数据库;区级数据库同时收录企业数据。数据库要做到底数清晰、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对一般老年人、“三无”、五保、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及低收入老年人和自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指标分类管理;对老年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避免老年人信息泄露。
建立“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以全省“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基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补充,按照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原则,建立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信息平台,形成管理运营、推广宣传、实体服务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区养老基本信息实时采集、分级汇总管理、数据动态监管、信息及时反馈和“两机构一平台”(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有效融合。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购买保险给予补贴。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全区60岁以上三无、五保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政府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三无”、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中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护理照料的,养老服务补贴拨付给相应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家接受护理的,养老服务补贴支付给为其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区建成95个居家社区为老服务(健康医养)驿站,其中城市70个、农村25个,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网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行政村。试点推进居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示范项目。
2017年,先行试点“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点建设运营,打造1—2个示范性为老服务驿站。到2020年,打造10个“幸福兰州”居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示范基地,并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示范基地为核心,以社区为老服务驿站为基础,形成全覆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试点推进健康医养驿站。鼓励软硬件设施条件较好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打造10个健康医养驿站,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以健康医养驿站为支撑,引导社会力量通过“互联网+”、上门照护服务等,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保健、康复服务、预约挂号、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以及专业养老护理等照护服务。
试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幸福厨房”示范项目
试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幸福厨房”示范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养老助餐品牌服务商,通过“餐饮服务商(幸福厨房)+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方式,重点对空巢、失能、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老年提供配餐助餐服务。
试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试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公开评选设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示范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对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项目给予支持和资助。建立“三社联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重点培养500名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形成社区阵地和社工专业理论优势互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软实力。
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政策。在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原则,根据住宅建筑面积,按300:1的标准在一楼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阵地养老服务功能。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科学确定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优先将分散供养的城乡“三无”老人、低保及低收入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发挥政府兜底保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