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征集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
大西北网5月11日讯 记者从省委宣传部获悉,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作品可向我省相关部门报送,经评选审定后,优秀作品将被申报、推荐参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由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自1992年起评选戏剧、电视剧、电影、图书、理论文章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自1995年起,将歌曲和广播剧列入评选范围,但“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不变。根据中宣部通知,自2017年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大幅压缩入选作品数量。压缩后,入选作品数量分别为:戏剧10部、电影10部、电视剧12部、广播剧8部、歌曲10首、图书10部,共60部(首)。相比2014年第十三届的186部(首)压缩了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日前,省委宣传部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参评作品要求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参评作品分六大类,为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和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其中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图书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
据悉,与以往不同,本届推荐报送作品采取按类分别报送、集中评选推荐的办法,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和图书的申报分别由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广电总台、省委宣传部出版处负责受理。作品分类报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各受理和推荐单位向省委宣传部评选办公室(文艺处)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