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7月1日起,由1.5%下调至1%
大西北网5月31日讯 5月3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
据了解,此次调整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2%下调至0.7%,职工个人费率保持0.3%不变。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并不影响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依然为一类1081元/月,二类1009元/月。
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支持企业稳岗方面发挥的作用,我市进一步优化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流程,改变以前分散式的申报审批方式,优化为集中申报、集中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发放,明确公示申报基本条件、申报各阶段办理期限、申报材料明细以及资金使用要求,让申报企业明白政策,并监督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另外,2017年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将于6月30日截止,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速速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