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临夏县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概况:临夏县土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变更后选址位于临夏县坡头乡冯魏村,项目总投资16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25吨,垃圾填埋场总容积18万立方米,新建生活辅助区1座,新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产生的填埋废气通过导气井排除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经厂区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填埋场进行填埋,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噪声源较少,噪声强度较低,经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渗滤液经厂区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填埋气体经导气井排放到空气中,并在导气井排气管口设置甲烷检测设备和点火设备;填埋场周围设置绿化带,可使项目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填埋至填埋场。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选址较合理;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评价机构及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5209309899
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牛明
联系方式:18719784900电子信箱:1550513809@qq.com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