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公开通报挂牌督办3起案件
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被通报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违法用地被督办
大西北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厅获悉,按照《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甘肃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在国土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宗公开通报案件和1宗挂牌督办案件。
一、公开通报
1.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
2015年度卫片监测发现,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漳县苟家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区存在疑似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经核实,该公司自2013年6月以来,在未取得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在其矿区以南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矿。2016年4月7日,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34万元,并处罚款3.468万元。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2.永登县坪城乡何家圈采石场越界开采案。
2015年度卫片监测发现,永登县坪城乡何家圈采石场存在疑似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经核实,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建筑用辉绿岩矿。2015年9月23日,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退回本公司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6.9万元,并处罚款1.38万元。2016年5月13日,永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永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6年6月2日法院作出行政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二、挂牌督办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违法用地案。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涉及违法用地,该案被列为甘肃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违法用地项目单位为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位于兰州新区皋兰县西岔镇段家川村境内。2016年3月,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调查,2017年7月17日向违法当事人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书》(兰新国土告〔2017〕36号),2017年7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新国土罚〔2017〕25号)。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是按照行政处罚标准,处以罚款72.4万元。同时对该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0月18日,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