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决战奔小康】我省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实施就业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10月底,全省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36.9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3.34万人;共输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7.2万人,创劳务收入62.1亿元,有输转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本实现应转尽转。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支撑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入,我省从今年起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是到2020年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90万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输转意愿的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在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开发7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劳务输转、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贫方式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支撑和带动60万以上贫困人口收入达到现行标准下脱贫的收入水平。计划从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扶贫车间、拓宽就业渠道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推进落实意见,特别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提出实施乡村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的超常规举措。同时,不断细化部门分工、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人社、农牧、教育、妇联、民政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变“单套路”为“组合拳”,凝聚推进落实合力。
具体工作中,坚持把精准培训作为就业脱贫工作的立足点,下拨2000万元补助资金对培训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培训补助。我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至1300元提高到600至1900元,对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相关职业培训的,补助标准分别上浮10%。
坚持把转移就业作为就业脱贫工作的落脚点,在75个贫困县建立了150个劳务输转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与16个省市区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设立省外劳务工作站18个,全方位提供培训、鉴定、输转和维权服务。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提出包括就业奖补、创业补助、社保补贴和培训补助等方面的具体奖励措施,促进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出台扶持政策,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建设“扶贫车间”。目前,全省共建设扶贫车间449个,吸纳就业347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231人。
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全省3720个深度贫困村和“两州一县”其他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建档立卡零输转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服务,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目前全省共认定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17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15个,建成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60个,截至2017年底,全省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达20.6万多人。(记者文洁)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