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力优化营商环境,用真情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出实招促民营经济加快发展。2018年12月2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了《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分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共58条。
其中有30条政策措施是对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措施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工作。在30条基础上,新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新提出: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依法依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退还违规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科学确定抽查频次,实施风险分类监管,有效防止扰民扰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甘肃台报道
新闻链接:让中小微企业有切实“获得感”
作为专门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主要突出了三个特色亮点。
三个特色亮点:
一是聚焦企业主体,突出问题导向。中小微企业是我省民营经济的主体,聚焦中小微企业,以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突出优化环境、行政执法、融资服务、培育壮大、人才支撑等重点领域,有的放矢,让企业有切实“获得感”。
二是注重政策集成,创新政策举措。围绕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重与国家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注重与我省已出台各项政策的联动效应,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新决策部署,力求有突破、有创新,切实提高政策支持的精准度。
三是健全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政策涉及部门众多。注重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力度;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开展发展环境评估,切实保障政策出得来、落下去、见实效。甘肃台报道
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在加大培育力度方面,《措施》新提出要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利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加大培育力度方面,《措施》新提出: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利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科创板”挂牌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完善区域优势产业生态体系,重点打造以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示范,重点依托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打造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区,鼓励工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园中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制定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帮助开拓市场。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