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引导和组织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果蔬药材种植和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增强“造血功能”。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东部协作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结对关系、深化结对帮扶,做好相关支持工作,推动帮扶项目落实落地。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把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激励机制,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创造更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