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激励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开展传承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甘肃省于近日全面启动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目前,甘肃省文旅厅已下发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全省各市州尽快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自查工作,将对健在的5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估,评估工作需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此次评估包括自查评估、督查评估、第三方评估三种方式。自查评估内容包括近3年来传承人收徒传艺、宣传展演、项目保护、创新发展以及个人的基本信息等。督查评估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3个评估组赴相关市(州),对照各市(州)文旅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通过听市(州)文旅部门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与传承人座谈等方式,全面予以督查评估。第三方评估将委托兰州文理学院组织非遗专家,对各地自查阶段内容的完成情况、自评完成后成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情况、评估结果是否客观公正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种情况,将作为财政资金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本次评估,是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先由甘肃、山西、吉林、浙江、湖南5个省份开展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将向全国组织实施。(首席记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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