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9年的重点监督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委托检查、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检查各地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执法检查组将于4月中下旬赴兰州、天水、平凉、庆阳、定西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