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西 北 网 讯(记者王志俭文图)记者从7月22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公安厅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养犬专项管理治理工作。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在会上介绍,随着城市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养犬不登记、不免疫和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不清理犬只粪便,病(狂)犬传播疾病、违规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社会治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住房和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于近日联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决定从即日起到2020年7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李明讲,此次专项治理将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重点整治犬只不登记,违规溜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犬吠扰民、恶犬伤人、随意弃犬等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
同时,切实提升城市养犬管理法制水平,按照‘’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原则,坚持疏堵结合,寓管理与服务,切实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李明最后讲,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他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依法文明规范养犬,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做出公民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