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报废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
我市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销毁活动
大西北网讯 11月30日,在122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我市公安机关在红古、西固、榆中和兰州新区四处报废回收企业组织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销毁活动,省公安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市县(区)商务、交通、应急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参加活动。近期全市集中销毁的车辆累计达到1603台,如此大规模的集中销毁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第一次,销毁场面非常震撼。
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底,兰州市机动车达到109.4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125.9万人,其中8099辆机动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这些车辆绝大多数安全状况已经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上路行驶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无法实现保险理赔,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心头大患”,并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
在全市四个县区同步举行集中销毁报废车辆活动,是对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阶段性成果的一次展示,也是为了进一步教育和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确保报废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在集中销毁现场,全市公安机关郑重宣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坚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继续将报废车集中整治大会战作为当前全市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警之力,充分发挥合成作战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持续强化路面查控,按照“以车找人、以人销车”原则,强力推进查找催办,全面展开地毯式、无缝隙“扫雷”。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