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充分调动各级医疗资源优势,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近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于2月10日前将所有确诊患者全部集中到市州级集中救治医院或省级定点医院救治。
通知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确定一家基础条件好、救治能力强的市州级定点医院作为集中救治医院,将辖区内所有确诊患者全部集中到该院进行救治。
通知强调,各集中救治医院要加强患者的救治管理,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实施动态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省、市州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危重型及重型患者为重点,必要时要深入到临床一线,跟踪指导患者医疗救治的全过程。此外,省、市州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实时掌握划片负责区域或辖区内所有确诊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通知还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辖区内医疗资源,将确诊患者转运至市州级集中救治医院。确诊患者经市州级集中救治医院治疗后病情有恶化趋势需上转的,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评估确认后,由市州卫生健康委指派专人专车护送至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同时,患者转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指引,落实医患个人防护及转运过程中的有关措施,严防发生患者死亡或交叉感染事件。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