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11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涉诉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建立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立审执“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要求,在立案阶段为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进跨域诉讼服务,通过减免诉讼费、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实司法救助等措施,保障中小微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在诉讼阶段适当简化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快速审理,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最大限度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精准和合理选择执行财产,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执行案件灵活处理,做到“放水养鱼”,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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