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我省将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选拔500名左右陇原青年英才。
《办法》指出,面向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甘单位)全职工作,从事自然科学、技术技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金融等领域,逐步选拔5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陇原青年英才。一般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比较突出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2周岁。经营管理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办法》明确,原则上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260人左右。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评议、公示后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必要时可邀请省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评议。
《办法》同时规定,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